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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广西教育学院学报》来稿须知

 
《广西教育学院学报》来稿须知
为进一步提高办刊质量,参照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》(2006)、教育部《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制规范》(1999),对本刊来稿提出如下注意事项:
1.总体要求
来稿内容要观点新颖鲜明,资料翔实可靠,论据充足,文字简练,数据可靠,图表清晰,层次清楚;论证科学严密,表述规范通畅,切忌空谈、剽窃;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对国家主权、涉外关系、民族宗教等问题的表述要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,没有涉密、泄密情况:遵从国家法定计量单位、数字用法、标点符号用法及其他标准。
2.篇幅和载体要求
来稿篇幅一般在6000~8000字内为宜,使用Word文档编排,正文字体不小于5号字;来稿一律通过广西教育学院稿件审稿平台投稿。
3.论文题名、摘要、关键词、文内标题和基金项目说明要求论文题名应准确、简明地反映文章内容,一般不超过20个字,不能是标语、报告题名,不能有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、字符、标点符号、代号等。摘要应提供文献内容梗概,完整准确概括论文的实质性内容,200字左右。关键词可选3~5个,应尽量从《汉语主题词表》中选用。未被此表收录的新学科、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也可作为自由词标注。文内标题力求简明,层次不宜过多,一般不超过3级。不论哪一级层次标题,一律要求标题序号后一定要有标题,不能只有序号而无标题。来稿如得到基金资助,应在首页脚注作具体说明并注明项目编号。在同等条件下,本刊对作为国家、省(部)级课题阶段性或最终成果的优秀论文优先予以考虑。
4.参考文献著录要求
我刊参考文献标注按照《信息与文献·参考文献著录规则》(GB/T7714-2015)标准执行,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。在正文引文(包括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)后,应按引文出现的先后顺序,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用上标格式标注。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时,将各篇文献的序号在方括号中全部列出。同一文献在正文中被引用多次则只编同一个序号,如引文页码(主要指专著的页码)不同,则将页码放在方括号外以示区别,文后参考文献表中不需再重复著录。文后参考文献表中,参考文献条目顺序应与正文保持一致。纸质参考文献都要求标注具体引文页码,期刊或文集中的单篇文献则应标明起止页码。
网络参考文献除要求的项目(如责任者、责任项、网址等)外,还应注明网页更新日期和引用日期。参考文献中的合作论著,责任者如3人以下,应全部著录:3人以上,至少著录3人,再加“等”字。参考文献类型标识代码要著录正确:普通图书M,会议录C,汇编G,报纸N.期刊L,学位论文D.报告R.标准S,专利P,数据库DB,计算机程序CP,电子公告EB,磁带MT,磁盘DK,光盘CD,联机网络OL。
5.关于作者简介的书写要求
作者简介的格式为:姓名(出生年一),性别(少数民族),籍贯,职称(职务),学位,工作单位,主要从事XXX方面研究。所在省市名称及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邮箱、样刊收件地址。
6.关于稿酬的说明
《广西教育学院学报》是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(CNKI)、《中国数字化期刊群》(万方数据库)、中国期刊数据库(维普资讯数据库)等著名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,是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》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》的来源期刊。凡作者同意在本刊刊载的稿件均被视为同意数字化制作和网络传播(除作者另有声明之外),其稿酬已包含在本刊所发放稿酬或稿酬约定之中。
7.关于文责、文稿改动和再投说明
来稿文责自负,请勿寄交个人或委托他人转交,以免贻误。我部对录用稿件有修改、删节权,如不同意修改,请在稿件上注明。3个月后未见《文稿刊用商约函》者,作者可再投他刊。由于人手有限,所有来稿一律不退,敬请作者自留备份。请勿一稿多投,如出现重复刊登,本刊将严肃对待。一旦汇款,则严楼稿件出现一稿多投的现象,如有违反,则列入失信名单,往后将不再接受该作者投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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